关于符合条件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的公告
江岸区广大公民:
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,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。革命战争年代,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、建立巩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。和平建设时期,民兵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依法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。《宪法》第五十五条规定:“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。”《国防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有关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、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,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。”每个公民都应增强国防观念,履行国防义务,关心、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,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。
当前,我区2026年民兵整组工作已全面展开,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,提升民兵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等法律规定,倡议我区符合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:
一参加条件
(一)政治条件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劳动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。
(二)年龄条件。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。根据需要,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、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。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、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。
(三)身体条件。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能够参加军事训练和各种任务活动。
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:中共正式党员、退役军人、户籍在本地或工作稳定且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(工程建设、物流运输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网络、通信、电子信息、无人机操作、反无人机、特种车辆驾驶、工程机械操作、法律、舆论宣传、脑科学等)。
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、体格检查合格后,由江岸区人武部批准参加民兵组织。
二担负任务
1.参加组织建设。配合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,参加政治教育。
2.参加军事训练。根据军事训练计划,参加单兵战术基础、自救互救、伪装防护、轻武器射击等基础课目训练,依令参加军地联演联训,提高军事素质,增强战斗能力。
3.参加任务行动。根据担负任务,执行战备执勤、维稳处突、抢险救灾等应战应急任务。
三待遇保障
1.免费参加体检。按照民兵体检标准组织身高、体重、内外科、血压、血常规、心电图等项目检查,每年为新入队和参训基干民兵免费体检一次。
2.发放补助。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按规定发放训练补助,免费食宿保障,同时不影响享受工作单位工资、奖金和福利待遇。参加战备执勤、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,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。经区人武部考核合格后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,组织基干民兵军事训练按规定发放教练员补助。符合条件的基干民兵经省军区系统培训考核和资质认证,由区人武部派遣承担学生军训任务按规定发放承训补助。
3.优待政策。参加上级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,给予表彰奖励,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。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。
四报名方式
全区符合条件公民可到所在地街道人民武装部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,望广大符合条件公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,成为一名光荣的江岸民兵!
江岸区人民武装部和各街道(百步亭社区)人民武装部联系电话和报名地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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